在浙江办理二胎准生的流程已经随着政策的变化而简化。以下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提交申请
-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并如实填写所有栏目,签上姓名,贴上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 在线申请:夫妻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审核与批准
- 单位或社区审核: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由他们进行审核,并在必要时进行公示。
-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上报给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后者应在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发放二孩生育或不批准的说明。
领取生育
- 审批结果: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发给二孩生育;如果不予批准,将书面说明理由。
- 线上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浙里办”APP在线领取生育服务证,该证件可作为生育保险报销的凭证。
基本条件
-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 农村居民: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已生育一个女孩,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 特殊情况:包括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过等。
特殊群体
- 再婚家庭: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 病残儿童家庭: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
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证明、第一个孩子的等。
- 特殊情况材料:如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证书、病残儿童鉴定结论等。
办理时间
- 审核与批准: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 线上申请:生育登记服务单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并可通过“浙里办”APP下载。
网上办理优势
- 便捷性:网上办理避免了多次跑腿,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 信息同步:线上申请可以实时更新信息,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浙江的二胎准生办理流程已经大大简化,主要步骤包括提交申请、审核与批准、领取生育。夫妻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在线申请,方便快捷。准备齐全的材料和注意办理时间是顺利办理的关键。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建议随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和流程变化。
浙江省自2016年1月14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取消了二胎准生的办理要求。现在,夫妻生育第二胎只需进行生育登记,无需办理准生。
在浙江省,办理二胎准生(生育登记服务单)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女方近期孕检证明:提供女方近期的孕检证明。
5.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果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证、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等。
6. 婚育情况承诺书:夫妻双方签署的婚育情况承诺书。
办理流程:
1. 网上办理: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搜索“生育登记”,进行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
2. 现场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表》。
3. 审核与领取: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准生。
在浙江省,二胎准生的办理流程已经简化,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生育登记。具体的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夫妻双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如果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还需提供符合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再婚证明等。
2. 网上办理:登录“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账号认证后,选择“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进行在线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3. 线下办理:夫妻双方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4. 审核与领取: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电子的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准生,可以自行打印并作为生育保险报销的凭证。
